广州贩卖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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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一元律师
  • 所属律所:

    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

    14401199710164293

  • 联系电话:

    18688395239

  •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9楼

犯交通肇事罪如何负刑事责任?我国交通肇事行为的刑法完善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2日 来源:广州贩卖罪律师 浏览:266
[导读]:  丁一元律师,广州贩卖罪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

 丁一元律师,广州贩卖罪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犯交通肇事罪如何负刑事责任?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一、构成交通肇事罪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本条规定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人只要从事对机动车船驾驶的,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当然实际中主要是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包括从事公路交通运输、水上交通运输的人员,如车辆、船舶的驾驶员、车长、船长等,以及对上述交通运输的正常、安全运行负有职责的其他有关人员。

  行为人主观上是出于过失。如果行为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则应按其他有关条款定罪量刑,不能适用本条。

  行为人必须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也就是说行为人的行为必须是违反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各种规定。如、、、以及其他有关海运、船运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交通肇事罪具体怎么量刑

  1、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及事故责任程度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因逃逸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七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事故责任、致人重伤、死亡的人数或者财产损失的数额以及逃逸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轻伤人数每增加一人,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重伤人数每增加一人,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可以增加一年至三年刑期。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无能力赔偿数额每增加10万元,可以增加一个月至四个月刑期。

  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酒后、吸食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严重超载驾驶的;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4、交通肇事致其亲属伤亡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5、交通肇事犯罪,虽不构成自首,但肇事后积极施救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我国交通肇事行为的刑法完善

  关于我国大陆交通肇事罪的完善,可以借鉴外国一些比较可取的模式,避免我国交通肇事罪在应付各种交通肇事行为时捉襟见肘的尴尬局面。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进行完善:

  将;醉驾;和肇事逃逸独立成罪

  就醉酒行为而言,我国应该参考国外的;零容忍;态度,让其独立成罪,且不需要造成严重后果就成立犯罪。当然造成严重的后果和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在刑的设置是有区分的。同样,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为,如同前面分析,也应该独立出来,单独成立;交通肇事逃逸罪;。

  区分不同交通肇事罪的罪过

  如前论述的,交通肇事行为并不都是过失,有些行为至少是存在间接故意。比如论述到的逃逸行为和醉酒行为,就不是过失。所以应采取一种方式,来对打破交通肇事罪主观的认定,从而是对交通肇事行为的处罚更合理。

  但通过那种方式改变现行的立法呢通过修改立法,在短暂的时间内是不能行的。但为了解决目前的困境,可以通过刑法解释或者刑法修正案的方式,来对立法的不足进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