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贩卖罪律师

您的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贩卖毒品罪
网站介绍

丁一元-广州贩卖罪律师照片展示

丁一元律师
  • 所属律所:

    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

    14401199710164293

  • 联系电话:

    18688395239

  •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9楼

经济犯罪算不算刑事案件 涉众型经济犯罪概念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18日 来源:广州贩卖罪律师 浏览:266
[导读]:   丁一元律师,广州贩卖罪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执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多年执业经验的积累,法学理论知识不断强制,案件处理各项技巧不断提升,把委托人的事当做自

  丁一元律师,广州贩卖罪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执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多年执业经验的积累,法学理论知识不断强制,案件处理各项技巧不断提升,把委托人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把自己的专业素养运用到案件代理过程中实现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经济犯罪算不算刑事案件

属于,经济犯罪,是指在社会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领域,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行政法规,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依照我国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经济犯罪是犯罪的一种,因而具有犯罪的一般属性,即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除此之外,经济犯罪还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发生在经济领域。即发生在国民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诸环节。

主观上为故意,并且一般都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

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

法律依据:《刑法》第十三条 犯罪概念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涉众型经济犯罪概念是什么?

犯罪情况在每个地方都有发生,犯罪分为很多种种类,其中包括经济犯罪,与此同时经济犯罪也分为许多种不同的种类,有一种就是涉众型经济犯罪,很多人对此感觉十分的陌生,那么涉众型经济犯罪概念是什么下面就和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一、涉众型经济犯罪概念是什么

2006年11月23日,公安部在北京召开的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题新闻发布会上,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高峰首次提出了此概念。涉众型经济犯罪是指行为人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为了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法规和刑事法律,侵害不特定多数被害人的经济利益,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照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一类犯罪的统称。主要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非法销售未上市公司股票等犯罪活动。另外,在证券犯罪、合同诈骗犯罪、假币犯罪、农村经济犯罪活动中,也有类似涉众因素存在。涉众型经济犯罪不是法律的分类概念,而是对犯罪形式分析以后提出来的犯罪的概念。

二、表现形式是什么

1、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开办储蓄业务。

2、具有吸收存款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违反国家利率规定,擅自变动储蓄存款利率吸收存款。

3、具有吸收存款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以给付回报、实物等方式变相提高储蓄存款利率吸收存款。

4、具有吸收存款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以发行股金等方式吸收资金,变相吸收存款;以兴办实业为名,承诺回报,非法向社会公众集资。

5、以返租、代管、代养等形式销售商品、收取保证金等,非法向社会公众集资。

6、以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发展绿色产业、民间资金造林等方面采取的鼓励政策为幌子,许诺高额回报,进行非法集资。

7、以预售、合作经营、投资入股或加盟等为名,承诺回报,收取订金、股金、加盟费等,非法向社会公众集资。

8、组织“抬会”、“合会”、“标会”等活动,非法向社会公众集资。

9、不依托于商品买卖,而是通过发展会员、收取高额入门费等手段维系运作,进行“拉人头”传销、

10、利用公司的合法外衣和品牌产品,通过开展所谓的直销业务或者宣传所谓的先进营销理念,以专卖、代理、加盟连锁等方式进行传销。

11、以电子商务、网上购物、销售互联网学习网址等为幌子,在互联网上发布广告吸纳会员,实施变相传销活动;

12、通过各种渠道大肆宣传“消费储值”的经营模式,通过收取商家和消费者加盟费的方式,实施变相传销活动。

13、称公司将要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或称发行股票已获政府部门批准,诱使或骗取投资者购买其股票。

14、以“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产权经纪公司”等为名,未经批准便向社会公众非法买卖、代理买卖未上市公司股票。

15、以给境内企业提供境外上市服务为名,一些所谓的外国资本公司或投资公司驻中国办事处未经批准便向社会代理买卖未上市公司股票。

16、一些公司声称与境外公司有合作关系,或是境外公司中国代表处,收取客户保证金和手续费后,提供互联网平台进行非法外汇买卖活动。

根据的介绍,大家应该对涉众型经济犯罪概念是什么这个问题有了一个基本简单的了解了吧。涉众型经济犯罪主要是非法的将公共的财产聚集吸收,这种行为是严重违法法律的行为,损害了公民的利益,一旦遇到这种情况要及时报警,维护自己的合法的经济权益。